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标段一~标段三-招标公告

2016-06-04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标段一~标段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建设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发司[2017]17号文、教发司[2017]321号文、教发司〔2017122号文、教发司[2017]161号文、教发函[2017]117号文、教发司【2017337号文、教发司〔20173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付资金、中山大学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1号、57号、59号;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和北校园(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生命科学楼群、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英东体育场地下停车场项目、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2号项目、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3号项目、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4号项目等七个立项项目的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总建筑面积534740平方米,总投资340210万元(具体概况详见本公告2.3.1)。

2.3标段划分及标段招标内容、服务范围

2.3.1 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规模及招标控制价如下:

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

所包含子项项目名称

工程建安费用(万元)

规模

招标控制价(万元)

各子项目招标控制价

各标段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

122191

总建筑面积234933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高度99.9m

2040.69

2040.69

标段二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生命科学楼群项目

58353

总建筑面积115390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高度75m

1113.29

1863.46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

13369.29

建筑面积约17665平方米,为单体建筑,建筑最大高度高度13.1m,最大单跨跨度75.6m

319.12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英东体育场地下停车场项目

22392

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1900平方米。

431.05

标段三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2号项目

22794.23

建筑面积39859平方米,为单体建筑,建筑最大高度高度77.5m

502.99

1582.47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3号项目

20260.12

建筑面积33618平方米,为单体建筑,建筑最大高度高度67.2m

457.12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4号项目

29389

建筑面积50075平方米,为单体建筑,建筑最大高度高度80m

622.36

2.3.2 招标内容:立项(含可研)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

2.3.3 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范围:负责本招标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所有工程内容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计划及统筹管理:统筹及协调项目各层面、各参建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经招标人审定后,跟踪项目总控计划实时情况,如计划出现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报招标人审批。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

2)需求管理:对项目建设功能、规模、标准进行充分研究,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将业主的功能需求落实到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造价文件中。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场地周边情况,如交通、临时设施、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

3)报批报建管理:组织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做好报批报建管理工作;

4)勘察设计管理: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协助招标人制定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勘察、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工期和经济目标;参与设计方案评审或专家论证会,提供相关优化意见,跟踪方案设计优化意见的落实及修改情况,并跟进设计工作进度。

5)施工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实施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建筑物拆除工程、勘察工程、超前钻(如有)工程旁站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6BIM技术管理:督促并检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运用BIM技术完成相关工作(包括各专业模型创建及深化、管线综合、场地布置模拟、材料设备工程量统计等)并收集相关应用成果;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不同阶段基于各BIM模型进行可视化交底、施工;监督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BIM模型进行实时更新与维护,准确反映施工实际情况;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等情况,制定BIM实施计划并实时调整,为项目部署BIM工作和制定BIM工作决策向招标人提供建议和参考。监督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和智慧工地充分应用BIM技术。协助招标人对BIM应用成果进行验收;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按要求提交模型、资料等,并负责归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本次招标的三个标段)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自2014年 1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七)。

注:投标人可报名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需分别进行独立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 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   62日至20186月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6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6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若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2个及以上监理标段的投标,须分别提交各监理标段的报名资料,但人员及资源可以共用。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5.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 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7.1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7.2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7.3、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综合得分择优详见附件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8.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9.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0.确定中标人原则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同时进行,但按照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即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优先中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原则,将其确定为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若某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若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另一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一):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42

    编:

    编:51063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李振胜

    话:020-22905677

    话:020-3873093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ynzbdl@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二):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三):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五山乐天创意园A34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

    编:510640

    编:510030

联 系 人:叶工

联 系 人:李工

    话:020-85530825-612

    话:020-83630072

电子邮件:583295014@qq.com

电子邮件:gzjiancheng@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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