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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农业开发办公室2016年屯庄营乡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13 10: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6年屯庄营乡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410020003
项目联系人:张自博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631533
采购人:肥乡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肥乡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4909376
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山县平山镇建设北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2913228
预算金额:860.9645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石铜路与新石北路路口旺角国际7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肥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第(1、3-5)标段: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中第三至五标段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施工安装;第2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7-10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1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苗木生产、经营及绿化工程施工内容;第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签: 肥乡县 农田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