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二中至隆烟大桥沿江景观大道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6-06-14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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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二中至隆烟大桥沿江景观大道路面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二中至隆烟大桥沿江景观大道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交通运输局( 丰交[2017]65号文)批准建设, 项 目 业 主为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 资金 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为丰顺二中至隆烟大桥沿江景观大道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梅州市丰顺县南部。项目起点位于(K0+000)丰顺县丰顺二中(金河大桥桥头),路线呈由南至北走向,途径郭屋楼大桥桥头、新楼大桥桥头(乡道Y112)、汤南大桥桥头(乡道Y302),终点至隆烟大桥桥头(K3+383.379),路线全长3.383公里。总投资估算约28019万元。

2.2 招标范围:丰顺二中至隆烟大桥沿江景观大道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的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修编、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文件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勘察设计周期安排要求如下:

2.3.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计人于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

2.3.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计人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10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3.3征地拆迁图编绘:设计人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1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的征地拆迁图表。

2.3.4施工图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修编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分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分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提交时间应满足业主施工招标的时间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 标 接受联 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日至20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00分至16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⑤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钉成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经工作人员核对上述资料复印件核对与原件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标前会议(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投标人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分, 投 标 人 应 于 当 日         分 至       分将投 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        招标代理: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路管理站

地  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          地  址:海珠区宝岗大道283号蓝宝大厦807

邮  编:514233                      邮  编:510240

联系人:曾工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53-6610528                电  话:18602044630

传  真:0753-6610528                传  真:020-3422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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