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6-1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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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2016〕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龙公易建2017-17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龙门县检察院,途经龙城街道办、平陵镇,终于龙门与博罗交界处,建设里程共12.85k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km/h,其中龙珠广场至检察院段(K249+620~K249+956,长0.336km),路基宽62m,检查院至易发大道(K249+956~K250+790,K256+170~K261+350,长6.014km),路基宽60m,易发大道至龙门与博罗公庄交界段(K261+350~K267+850,长6.5km),项目总投资约97238.51万元。

2.2 招标范围: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和清单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含审查及修改时间);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4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市交通运输局评审通过且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图纸、清单预算;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19日至 2017年6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报名表(勘察设计类)(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全部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企业法人公章。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交易员进场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请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18日10时30分(注:自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1天), 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建设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 0752-7790645             联系电话:0752-2081031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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