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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2016-06-28 09:10:45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6-07-04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申请《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项目预算金额:195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1、内容:(1)分析评价深圳市的发展现状和问题;(2)根据全球城市发展趋势,国家对深圳发展的要求,在上一轮总规的基础上,调整城市发展目标、性质、职能,提出提高城市发展建设水平的相关指标,预测人口规模,明确城市发展战略,明确城市空间发展时序和近期工作重点;(3)根据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提出资源环境保护与空间管制的各项内容,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层次、范围和各层次规划的重点;(4)研究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明确空间发展框架;(5)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特色风貌保护、综合交通、防灾、城市安全、市政、海洋等专项领域规划;(6)合理组织 “三生”空间,提升人居环境,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2、用途:城市总体规划是由国务院审批的法定规划,是城市规划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文件。通过总体规划的编制,积极探索国家层面的城市创新发展试验,争取国家层面的决策支持,力争将深圳的发展战略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构建指引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和政策框架,为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科学指导;有效破解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引导城市建设投资,完善城市治理体系,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3、数量:(1)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纲要报告和必要的图纸;(2)规划成果包括《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规划条文说明、图纸和附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
  4、简要技术需求:(1)分析深圳城市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尤其是掌握当前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现状;(2)研究城市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确定城市发展目标、性质和规模;(3)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包括落实区域协调内容、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要求、提出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资源环境保护要素等;(4)明确资源环境保护与空间管制的各项内容,包括结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综合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5)统筹安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明确城市空间发展框架,包括明确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要求,确定住房发展目标和居住用地布局安排,明确产业发展布局,提出城市更新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地区,确定绿地系统建设目标及总体布局,确定城市地表水体的保护目标及总体布局,开展岸线利用与海域利用规划等;(6)开展专项领域的研究和规划,具体包括开展总体城市设计,明确城市风貌定位与城市特色塑造要求,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总体目标、内容和措施,提出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和战略,提出城市水源保护要求和保护范围,明确城市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目标,开展地下空间资源条件和地下空间需求分析等;(7)确定城市发展时序,提出各阶段规划要求和实施政策,明确近期工作重点,明确需要下层次规划落实和实施的要求。
  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五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项目的保密性:工作内容涉及深圳全市土地和海洋地理信息调查数据,以及全市基础设施布局,依照《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建办[1997]49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秘密级事项”第2目的规定,属于秘密级国家机密,如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单位,存在一定泄密风险。
  2.项目的应急性: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以及公众、媒体的持续跟踪。2016年初,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启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并提出尽快完成,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空间支撑,鉴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并在深圳市城市规划体系中具有的法定性、重要性和唯一性,时间紧任务重,如公开招标,难以满足进度要求。
  3.项目工作内容具有复杂性、全局性、综合性:主要体现在:①城市总体规划涉及问题复杂,敏感因素多,包含了经济、产业、土地、规划、交通、环保、市政等多个专业内容;②统筹协调过程复杂,涉及我市规划国土(海洋)、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建设局等多个部门;③全局性强,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等为指导,需要在宏观视野上具有很强的全局观;④城市总体规划涵盖内容综合,应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最新精神,需要具有综合型规划编制经验的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工作。
  4.项目供应商主体的唯一性: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组成的联合体是唯一能符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编制内容和编制时间要求的供应商。
  主要理由如下: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作为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改革与创新》课题的牵头单位,对新形势新常态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方法和技术内容拥有较为权威的认识,且全国范围内需要报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几乎均由中规院编制,积累了大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的经验。长期承担深圳市宏观战略层面的规划服务工作,也对区域及周边城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参与编制86版总规、96版总规、2010版总规、深圳2030战略等深圳市历版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又相继承担了深圳新型城镇化规划、深圳2050战略等规划的编制工作,长期跟踪参与深圳各个层次的规划,同时,承担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珠三角全域规划等区域规划,以及广州、东莞、珠海、中山、惠州等省内多个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②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中心)是市规划国土委下属技术研究机构,包括规划、土地、交通、海洋等多个业务板块,拥有深圳2010版城市总规编制组的核心成员,也是深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单位,且长期从事着全市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生态线及绿地系统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等的编制和跟踪工作,对深圳当前面临的重大发展问题如土地紧约束下的存量发展模式(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交通与空间协同发展的关系、多规合一、陆海统筹等内容长期跟踪研究,基础扎实,认识深刻,积累了丰富的基础信息资料和实践经验。
  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深圳城市发展问题研究,擅长以多学科综合的规划方法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对前海、蛇口、坪山等重点片区长期跟踪服务,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并分别获得1999年国际建筑师协会阿伯克隆比优秀规划提名奖和2012年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同时,承担的前海合作区、深圳国际低碳城的综合规划,为承担《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业务范围涵盖宏观战略、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政策研究和技术标准制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城市设计、城市更新、低碳生态规划、市政工程规划、海绵城市等方面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
  ④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期从事轨道、道路、公交等交通规划、设计、研究工作,为众多市政府部门均提供过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了深圳市政府历年来众多重大交通政策和规划的编制与决策,积累了丰富的本地交通规划编制经验;同时,交通中心建立了我国第一座城市交通仿真实验室,具备国内领先的计算机仿真、交通模型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强大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⑤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是市规划国土委下属技术研究机构,拥有良好的数据平台,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政府部门的辅助决策、政务审批等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多年深圳全市的关键基础数据,构建了全市空间信息共享交换体系,为此次总体规划编制提供了夯实的数据基础;在城市空间大数据的存储、管理和利用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基础数据的使用严格执行我委保密制度。
  ⑥联合体组成单位均长期跟踪服务深圳各个层次的规划,是我市城市规划研究的重要技术支撑,联合体的工作组织方式能够充分地调动规划设计机构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为深圳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与实施提供持久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综上,鉴于项目的保密性,应急性,及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全局性和综合性,且供应商唯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产生供应商,供应商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组成的联合体。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7月4日止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地    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949184 传真:0755-83949197
  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4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止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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