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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维保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6-D-0303)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6-30 00:00:00   来源: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维保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6-D-0303

  二、项目内容

  计算机维保服务1年

  三、项目预算

  28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台式计算机的制造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台式计算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制造商的授权证明。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6月23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请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5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24538178。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6月27日13: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供(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提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16年6月27日13:45至14:15(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解密时间:2016年6月27日14:15至14:30,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为有效响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磋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春林

  (二)联系电话:022-24538217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段然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148274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www.tjgpc.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www.tjgpc.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服务热线:

  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信息资源部 电话:022-24538178

  2.网上应答技术支持电话:信息资源部 电话:022-24538176

  3.采购文件咨询:招标部 电话:022-24538217

  4.评标业务咨询:评标部 电话:022-24538283

  5.质疑受理:采购执行与评估部 电话:022-24538227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3日止。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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