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质量监理项目
变更公告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受民乐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民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质量监理项目(GSXYZC-2016ZY-080)”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7日,项目预算: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443800.00元)。
现更正如下:
原文件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乙级地籍绘制资质或绘制监理一级资质以上,独立承担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及建库等工作或监理任务。
(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本次项目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五)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七)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现变更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乙级地籍测绘资质或测绘监理一级资质以上,独立承担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及建库等工作或监理任务。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六)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采购单位:民乐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张恒国 联系电话:13993659989
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地 址:张掖市军分区西辰尚品13号楼二号门店
联系人: 王鹏 联系电话:13830674314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