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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县国土资源局通化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7-11 14:24:59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JLWL-[2016]-109
招标代理: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吉林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通化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通化县国土资源
行政区域 通化县 公告时间 2016年07月11日 09: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院三楼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03日 13:30
开标地点 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南三环与彩云街交汇)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慧萍
项目联系电话 18643595681
采购单位 通化县国土资源
采购单位地址 通化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广伟、黄海文0435-5232427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苑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慧萍18643595681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化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项目编号:JLWL-[2016]-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慧萍

项目联系电话:186435956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县国土资源

地址:通化县

联系方式:高广伟、黄海文0435-52324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慧萍18643595681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苑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WL-[2016]-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按“吉国土资发[2015]31号”、“通政发[2016]4号”和“通政函[2016]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通化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规模:本项目涉及调查面积约53.06平方公里,共划分6个标段。

第一标段:快大茂镇,调查面积约9.19平方公里。

第二标段:二密镇、四棚乡、金斗乡,调查面积约9.72平方公里。

第三标段:果松镇、石湖镇、东来乡,调查面积约6.60平方公里。

第四标段:三棵榆树镇、英额布镇、富江乡,调查面积约8.85平方公里。

第五标段:光华镇、兴林镇、大安镇,调查面积约7.52平方公里。

第六标段:大泉源乡、西江镇,调查面积约11.18平方公里。

以上调查面积最终以实际调查面积为准。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内容: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文件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技术规程》(DB22/T2298-2015)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权属调查、地籍与房产测绘数据库建设及信息系统建设,登记发证,技术设计书编写印刷、评审、形成电子文档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省、市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测绘管理部门认定的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和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或类似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3、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负责人。

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的六个标段进行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10、其他要求: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1日至 2016年07月1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院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不盖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03日下午13:30,地点为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南三环与彩云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县国土资源

联系人:高广伟、黄海文

电  话: 0435-52324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苑三楼      

邮编:134000

联系人:周慧萍

电话:1864359568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测绘管理部门认定的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和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或类似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3.3、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负责人。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的六个标段进行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3.10、其他要求: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院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1日至 2016年07月1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院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不盖无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南三环与彩云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按“吉国土资发[2015]31号”、“通政发[2016]4号”和“通政函[2016]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通化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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