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沙头街中心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7-2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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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沙头街中心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7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番禺区沙头街中心小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南路82

1.2.3  工程范围:本项工程为新建小学校区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881.3万元,办学规模为24个班、1080个学位,总占地面积为1675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50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建地上5层教学行政综合楼1栋、地上4层风雨体操馆1栋、地上5层综合楼1栋、地上1层电房1栋、地上1层门卫室1栋、地下1层停车库2350平方米;室外建200米塑胶环形跑道及100米直线跑道、篮球场2个等室外活动场地。另建绿化、道路、入口广场、围墙工程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番发改函[2017]495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588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及消防报批手续等)、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   月,竣工日期为2020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的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一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7 7 26 日至2017 8 1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工程现场考察由投标人单位自行前往,招标人不统一安排。

 

1.7    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6.68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附加调整系数1.00) ; 勘察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78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3.9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招标人在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和第5名的投标人0.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3.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除方案设计补偿费外,不另再补偿。

1.7.4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5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同一管沟,相同种类的管线只按延长公里计费一次;同一管沟,不同种类的管线,可分别计费。

1.7.7 本项目的合同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番禺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1.7.8 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78100

1.10.4 传真号码:020-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富怡路87号富怡商业城1号楼4B07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8011929624

1.11.4 传真号码:020-

1.11.5电子944270932@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21

1.12.4 传真号码:020-2287192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番禺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二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1.13.4 传真号码: 020-8489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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