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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勘察

2016-07-21 09:52:00   来源: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勘察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南发改资沥字[20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三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勘察项目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沥镇平地村“大码头”地段(盐步污水处理厂) 

2.2项目建设规模: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标准提标改造工程新建改造构筑物包括:新建中间提升泵房、新建高效沉淀池。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及配套泵房及加药间、新建加次氯酸钠接触池及回用水泵房、新建加氯加药间及变配电间、新建机修车间及污泥料仓。新建的构筑物在污水处理厂空地上布置。项目建设期24个月。

2.3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注: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文件。

2.4本招标工程勘察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

本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工作范围内地质勘查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本项目勘察服务费由招标人确定的投标最高价为 120 /米。

2.5 质量要求: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要求,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3.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商务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3.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派驻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专业 注册岩土工程师  岩土工程/地质类执业资格  1人。

3.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邀请函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6  7  22  9  00 分起至 2016  7  28  17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担保金

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三新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邮    编:52822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海龙                                联 系 人:陈智毅

电    话:0757-89957918                         电    话:0757-86228376

                     传    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2016 7 

附件如下:

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勘察.doc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勘察.pdf

标签: 投标人 佛山市 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