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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

2016-07-26 09:16:00   来源: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

工程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出资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城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69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工程造价约526万元。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书面的开工通知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雨天、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该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工程内容有: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土建部分、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安装部分、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市政部分;

①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土建部分:混凝土室内地坪、电缆沟、钢质防火门、全铝合金百页窗等;

②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安装部分:4台干式变压器、8面高压柜、40面低压柜、1面直流屏柜、ZRYJV22-8.7/15KV 3*120电缆、ZRYJV22-8.7/15KV 3*240电缆、电缆头、低压密集母线、低压电缆、接地线、动力配电箱、照明双电源转换箱、应急灯、高棚灯、防静电地坪漆等;

③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市政部分:24列排管(行车)、24列排管行车直线井、24列排管行车转角井、托盘式电缆桥架、桥架铁构件、桥架接地扁钢、竣工测量费等。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5257043.01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1)至(4)项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4.2.3投标人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佛山供电局2016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2016年第I版)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6]6号文件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2016]6号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4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员: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2)专职安全员:至少2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造价员: 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  2016 7 27 900 分起至 2016 8 2 17 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1万元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2.01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

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3)。

7.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相关原件、社保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建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出 资 人:佛山市南海区城拓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201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编:528200

    编:528200                                联 系 人: 刘斯

联 系 人: 袁智玮                                   话:075783132793

   话: 075786331072                            真:075783132793

    真:                                      电子邮件:fsjd1212@126.com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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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招标文件定稿.pdf

(区市民服务中心)自备电房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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