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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标地质环境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28 00:00:0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为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地质环境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成果质量,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对2016年第二批地质环境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标的2016年第二批地质环境项目共4类16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经费(万元)

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1

和布克赛尔县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180

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1

和静县二十二团废弃石灰石矿崩塌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2

叶城县柯克亚乡阿曼夏村、依格孜亚村泥石流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3

叶城县西合休乡库地片区帕合甫村崩塌泥石流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4

莎车县达木斯乡吐木休克村崩塌泥石流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5

塔什库尔干县力尧克沟泥石流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6

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南路西侧崩塌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1

哈密市北出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二期)

800

2

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布尔津镇废弃砂石采区地质环境治理

3

阿克陶县木吉乡克孜勒介克废弃砂金矿地质环境治理(一期)

4

昌吉市头屯河西岸乌奎高速至乌昌大道段废弃砂石采区地质环境治理(一期)

5

洛浦县玉龙喀什河沿岸玉石滥采区地质环境治理(一期)

6

裕民县库鲁斯台草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含前期勘查)

7

额敏县库鲁斯台草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含前期勘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雪莲山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含专项勘查)

2

乌鲁木齐市太湖路西侧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含专项勘查)

  二、投标申请人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帐户、相应的资产实力和规范的核算体系;

  2、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项目: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应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仅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联合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共同投标;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应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甲级资质;仅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联合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共同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业绩和条件

  1、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历,相关成果达到良级以上,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工作经历,并具有较高综合研究和分析能力,无重大技术或质量失误的记录;

  3、项目组成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和水平,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全面,人员数量充足;

  4、中标后有能力在标书规定时间内组织项目实施,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注:参加投标的疆外单位须是2016年7月20日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了资质备案的单位。

  三、报名登记要求

  投标人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各项投标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办机构报名,审核确认登记。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表》及开票信息。

  四、招标项目经费来源

  中央返还两权价款、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环境项目预算。

  五、招标文件发售

  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8日-7月29日在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环境专项勘查(地质灾害专项勘查)项目每标每套2000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每标每套4000元(含勘查成果资料电子版)。资料费以电汇方式交入指定帐户(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名时不收取现金,资料费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书请于2016年8月19日9:30时前送达标书开标地点,8月19日10:00时开标。

  开标地点:新融大厦(乌市人民路393号)9楼昆仑厅会议室。

  招标文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密封,谢绝邮购。

  六、特别说明: 每类项目每个单位中标数量不得超过3个。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

  标书发售处: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广场联合大厦B座12层)

  资料费缴纳账户账号:9919 0309 3710 202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991-2813572

  传 真:0991-2813532

  2016年7月26日

标签: 地质灾害 项目 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