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房产测量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8-03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有关规定,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工程学院委托,就“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房产测量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 |
一、采购编号: | NBZS-201607004C2 |
二、项目概况: | 1、项目业主单位:宁波工程学院 2、项目名称: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房产测量项目。 3、建设位置:江北区中官路以南,宁镇公路以北。 4、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投标人承诺为准,投标人须在承诺日期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成果资料,并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验收,办理好相关手续。 5、项目规模:新校区二期二阶段建筑总面积约205457平方米。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20.5457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家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房产测绘专业);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8月09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6室。 3.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8月12日13时30分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7室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12日13时30分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7室 |
十一、其他事项: |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将书面文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之前,传真至0574-8715565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
公司邮箱:ZSZBN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账 号:33101983679050542195
| |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_2016831712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