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石湾镇新城区污水管网接驳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8-1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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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石湾镇新城区污水管网接驳工程经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博府发改函【201769号文)同意,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博罗县石湾镇新城区污水管网接驳工程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博罗县石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博罗县。

(四)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污水主干道及新建一座污水泵站。建设规模为:(1)新建污水管道由石湾大道预留的四个污水出口(石湾大道大湖交叉口、石湾大道黄城塘路交叉口、石湾大道建设东路交叉口、石湾大道波溪东路交叉口),经东明路及波溪东路连通兴业大道,连接新建的污水泵站,管道总长6606米,管径DN400-DN1000;(2)新建一座污水泵站将新城区的污水输送至旧城区原有的污水管网中,再进入旧城区原有污水处理厂处理,泵站规模2m3/d

(五)工程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269.86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4454.29万元,具体以相关批复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勘察、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七)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八)工程设计周期要求: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送审稿;方案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勘察测量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

(九)设计费估算价 :勘察费37.61万元、设计费125.38万元(最终设计费以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计取)。

(十)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石湾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未被列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网站“黑名单”;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或 【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两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4.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yjy.boluo.gov.cn/)发布的《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2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且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递交。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工程部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不需要出示原件核查)

4)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证(须加盖执业章);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http://www.spp.gov.cn/)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本条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系统截图);  

9)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详见公告附件,格式不得更改)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回执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有)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须原件,其他资料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报名人员须为企业交易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应为主办方交易员,并提供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报名资格审查时,将核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完整性、报名资料与原件(或查询网站信息)的一致性,满足以上要求视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752-6186273

招标代理单位: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2-6621399

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备注: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附: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牵头人: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员: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博罗县石湾镇新城区污水管网接驳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单位)    为本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本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设计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本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设计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设计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牵头人:

2)成  员:

5、本协议书自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五份,本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投标活动中的报名申请资料正本和商务投标书正本各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牵头人全称(盖公章):                           成员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址:

注: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同时上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所执的一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

③本协议书须填写清楚、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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