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地勘钻探勘察项目预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地勘钻探勘察项目预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庆兰
项目联系电话:0776-8800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工,联系电话:180776782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庆兰0776-88002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地勘钻探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2016年8月14日下午17时30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则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6-8800299 联系人:黄庆兰
联系地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登高工业园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地勘钻探勘察项目预公示内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二、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4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