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购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4包、5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8月15日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912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委托,就其购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4包、5包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货物及服务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及服务内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安装)地点 |
4 | 绘图仪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30天 | 用户指定地 |
5 | 工程物探检测仪器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 | 用户指定地 |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 开标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1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遵循《政府采购法》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2) 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 具有拟投包所含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中国总代理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5) 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 购买招标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内任意一年)
7)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8)无违法记录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报名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存档,以备检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层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银行帐号:41001526010059688888(人民币)
采 购 人:河南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联 系 人:王彩虹
电 话:0371—60978870
联 系 人:刘倩
电 话:0371--65933584
传 真:0371—65933584
邮 编: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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