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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三级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8-16 10:03: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三级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三级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6-H194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午阳、谢丹丹、李卓原

项目联系电话:010-53779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

联系方式:010-697459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时午阳、谢丹丹、李卓原 010-537799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9.912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0:01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财会之家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投标;

(五)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三证合一统一信用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

(六)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 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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