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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2016-08-16 00:00:00   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LD11608045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龙镇城建重点工程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石龙镇
投资金额:57882200.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全长约1.63km,堤路整治部分全长约710m,起点接红海大桥南引道,终点为蒲溪村码头;道路升级改造部分全长约920m,起点接蒲溪村码头,终点为中山西路人民医院路段;护岸整治部分全长约950m,起点接石碣段护岸,终点为蒲溪村码头现有挡墙;重建旱闸1座,接驳现状排水箱涵1座。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2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总投资约5788.22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4400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堤路整治、道路改造、护岸整治、重建旱闸、接驳排水箱涵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
1、总设计工期70日历日(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1)初步设计;(2)施工图设计。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之日起,密切配合本工程项目施工,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后续服务,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设计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1款。)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或者水利行业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资格:①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类)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②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③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人员(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④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免费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3、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5、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①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类)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②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③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人员(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④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8、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9、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技术标封面(正、副本.pdf 2016-08-16 14:25:07.0
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图纸资.rar 2016-08-16 14:24:59.0
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文.pdf 2016-08-16 14:23:30.0

标签: 东莞市档案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