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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016-08-16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5545号文件《关于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批复》、【2016384号文件《关于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位于新城水质净化厂现状厂址旁,设计规模为1.5m3/d,服务范围为新城开发区、凤凰片区、肖旗港周边片区、机场等区域,项目估算总投资11367.0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7529.44万元。设计处理工艺为改良型A2/O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指标需同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改良型A2/O生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高速度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中用水提升泵房、污泥浓缩车间、储泥池、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加氯间、在线监测室、配电间、柴油发电器房、除臭站、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甲醇投加泵房;电气、自控、仪表工程以及厂区围墙、道路、绿化等工程等。该项目实施后,将解决新城及老凤凰镇片区的污水处理问题,改善该片区水环境卫生,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批复等工作。

2.2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等全过程内容)、验收(交工验收、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各项验收)以及期间各项相关审批手续等,承担通水试运行期间的按合同约定的相关配合事项,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以及合同约定质保期内的相关质保工作。

2.3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为150个日历天,从EPC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满足通水联合调试条件止。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为合格工程。

2.5招标控制价:830469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75294400.00元,勘察设计费为:4772900.00元,其他工程费为:2979600.00元(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行费、施工图技术审查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费用等)(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最多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的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其承担的相应分工对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3.13.3.23.3.33.3.5.项资格要求。

3.3其他

3.3.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3.3.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交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A级(或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近一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3.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责令停业,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6 具备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经验。

3.3.7主要人员配置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岩土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817日至2016821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96900分,地点为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人: 王工               

   话:18789688171                                                         话: 0898-88205618          

                                                                                         

                         2016 817

标签: 联合体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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