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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创新城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研发孵化园配套管理综合楼项目(地块六)永久用电设计-招标公告

2016-08-1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国际创新城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研发孵化园配套管理综合楼项目(地块六)永久用电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

1.2.3  工程范围:红线外10kv外电引入工程设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设计任务书、招标方案图纸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130181749110034)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236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60万元;

1.2.8  招标内容:红线外10kv外电引入工程设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方案图纸为准。包含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图纸审查、预算编制及图纸报建工作等(需通过广州市供电管理部门审核);并且满足供电等相关部门要求,设计方案报批供电部门并审核通过,最终能顺利实施项目并完成项目供配电需求。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建设全过程设计、管理以及设计协调服务, 负责①10KV供配工程的设计;②向供电部门申请项目的永久供配电及协助招标人签订《供用电方案协议》;③10KV电力线路的规划报建;④设计审批;⑤协助供配系统的整体调试和供电部门的验收、送电;⑥协助与备用电源的联动协调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月,竣工日期为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勘察设计单位:广州市瀚景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4.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6822日至2016826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1)

1.5.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2)。

1.5.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格式见附件2)。

1.5.1.4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1.5.1.5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6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或电气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7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申请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需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8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9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10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5.5  报名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见附件1)及按上述1.5.1款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须按要求签名盖章齐全且填写正确完整、报名资料每页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1.5.1款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要求按本条款及上述1.5.1款、本公告附件1、4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资料(即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即时密封,在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252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2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3.252 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1.5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1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0.5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0.3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4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4819228

1.10.4 传真号码:020-84892800

1.10.5 电子邮箱:pyitid@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70

1.11.4 传真号码:020-83310183

1.11.5电子GJJLDLB@sina.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15、22871922  

1.12.4 传真号码: 020-2287192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番禺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二楼[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区水务局旁)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892221  

1.13.4 传真号码:  020-84898880                   

1.1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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