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110kV西江水厂变电站设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江门融浩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江门市110kV西江水厂变电站设备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1).110kV配电装置:本期更换除主变外全部110kV配电装置设备及连接导线,需增加相应电气一、二次设备及土建工程;(2).10kV配电装置:本期10kV配电装置增加一段10kV母线以及相应的4面10kV柜子,改造8回10kV馈线的零序电流互感器、10kV
2.2招标范围:初步勘察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勘察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合同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含电力设施标识装置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旧电力设施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配套土建工程等,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总工期210天(含设计和施工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和业主提供场地为准)。
2.4工程地点:江门市西江水厂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 、控制标准及验收规范,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6 工程最高限额:494.55万元(本项目预计发包价)。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须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单位,中标单位可将项目施工部分合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类工程师或以上等级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其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其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
5)其他: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各一份单独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格式见附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复印件一式1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含身份证)现场核查。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并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江门融浩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莫工 联 系 人: 蒋工
电 话: 0750-3286315 电 话: 020-62626391 1356003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