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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局综合实验楼高压配电柜(主供)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8-19 17:29: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局综合实验楼高压配电柜(主供)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局综合实验楼高压配电柜(主供)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DKAD16GZ0719-33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6199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张工:020-38290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 020-8619935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 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数 量

1

广东局综合实验楼高压配电柜(主供)更新改造

1 项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包含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在供电局有备案的施工单位。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人员执业资格:1)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机电类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机电类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在投标文件做出承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98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包含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在供电局有备案的施工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人员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机电类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机电类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在投标文件做出承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我公司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勘察:

1、投标人需要报名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后,应结合现场进行核对,并由采购人和勘察人双方对《现场勘察回执》进行签字。

2、集中踏勘时间:2016年09月02日下午15:00

3、集中踏勘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文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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