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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2016年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绿色智能航道建设与维护科技示范工程竞争性磋商

2016-08-19 17:42: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绿色智能航道建设与维护科技示范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绿色智能航道建设与维护科技示范工程

项目编号:1641STC61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周常迪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2、626883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5292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周常迪,010-62686382、6268834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6年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绿色智能航道建设与维护科技示范工程采购数量:本项目不适用。项目基本概况:实施绿色智能航道建设与维护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绿色航道护岸建设与维护技术、航道疏浚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智能航道营运管控技术等推广应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本项目经费拨付年限为2016年至2018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0万元,2016年拨付金额4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36个月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2、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3、 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或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在领取洽商谈判文件的同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591262571@qq.com)。②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至 2016年09月0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cd@sinosteel.com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75分,响应报价10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周常迪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2、6268834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标签: 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