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2016年度漕泾镇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8-26 09:55: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山区漕泾镇2016年度漕泾镇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水务站
行政区域金山区公告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8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355号901室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03开标室
预算金额¥1925.6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勇
项目联系电话13311964210
采购单位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水务站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漕廊公路6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57253539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3690267

               关于金山区2016年度漕泾镇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

                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水务站委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金山区2016年度漕泾镇重污染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采购编号:jsfscg16-17089、jsfscg 16-17090、jsfscg 16-60237)施工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内容:本工程范围为:整治河道4条段4260米,土方25260.65立方米(疏浚24142.44立方米、堤顶回填1118.21立方米)、新建护岸4497米、箱涵2座,种植绿化46339.12平方米(陆域绿化27714平方米、斜坡绿化10140.9平方米、水生植物8484.22平主米)及水体净化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2196.1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三、网上资质比对网址: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四、获取招标文件地址: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355号609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8-25至2015-8-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六、获取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投标协议(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八、备注:

  1. 各报名单位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至上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未领取招标文件或携带材料不全或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注: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备案。
  2. 未通过网上资质比对或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 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执行。
  4. 根据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执行。
  5. 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支票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10:30 。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03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十一、招标人:上海金山区漕泾镇水务站(地址:上海金山区漕廊公路636号;联系人: 沈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355号609室;联系人:黄志勇;联系电话:13311964210;传真:021-33690267)。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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