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G343(原S325、S324)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6]1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增G343(原S325、S324)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工交(201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及自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国道343(原省道S325)河南省永城市与安徽省濉溪县交界处,止于国道343(原省道S324)永城、夏邑县界处。全长约45.064公里,其中建设里程43.572公里。建设里程中新建段20.294公里,老路改建段23.278公里。
2.2项目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和32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沿线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路基均为1/100.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全线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路线交叉、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综合设计,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提交业主招标所需的招标图纸(含电子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文件汇总、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勘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近 5 年内(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累计完成 2 条以上(含 2 条),每条里程均在 30公里以上(含 30 公里)、包含特大桥梁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08月26日至2016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二套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82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2016年0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0-5131592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
联 系 人:侯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71-85513759
201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