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沙涌村、棠下村、小坪经济联社、棠涌经济联社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2016-08-2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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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沙涌村、棠下村、小坪经济联社、棠涌经济联社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沙涌村、棠下村、小坪经济联社、棠涌经济联社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前期服务

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1.3  招标范围:本招标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对四个村(沙涌村、棠下村、小坪经济联社、棠涌经济联社范围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的:a编制项目建议书;b编制可行性研究;c勘察,包括测量图、工程勘察、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d初步设计,包初步设计、CAD图、设计概算等

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

1.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1.6  资金来源:污水治理工程为100%财政资金,供水管网工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

1.7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设两个标段每标段一个中标人。

(1)标段一: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沙涌村、棠下村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广州市水务局印发的《广州市城中村治污技术指引》及配套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沙涌村和棠下村的城中村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的前期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初步设计等)

(2)标段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白云区小坪经济联社、棠涌经济联社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广州市水务局印发的《广州市城中村治污技术指引》及配套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小坪经济联社和棠涌经济联社的城中村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的前期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初步设计等)

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

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的有效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拥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服务范围应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服务范围应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或水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2.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2.6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2.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9 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2.10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    投标报名

3.1  2017 8  28 日至2017 9  1 日,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的网页打印页。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该表单独提交),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项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自行增加封面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3.4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参投一个或以上标段,但兼投不兼中。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非电子标)。

        

4   费用

4.1项目建议书阶段勘察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52号)的收费标准计算;项目建议书的编制费和评估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收费标准计算。污水治理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5% ;供水管网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20%

4.2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发价格[2006]1352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和评估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收费标准计算污水治理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5% ;供水管网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20%

4.3 工程勘察费(包含勘察过程中产生的开挖、钻孔、用地补偿等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污水治理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5% ;供水管网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后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4.4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污水治理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5% ;供水管网工程投标下浮率不少于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后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4.8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5  工期

5.1 项目建议书编制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书审批后5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5.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5.3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6    其他事项

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6.2  投标报名费每标段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6.3  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电话:86179098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6.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白云信息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7   招标人

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7.2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7.3 联系人:周工

7.4 电话号码:020-86179098

7.5 传真号码:020-86179098

 

8   招标代理

8.1 名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东梯701

8.3 联系人:冼工

8.4 电话号码:13682229344

8.5 传真号码:020-28817553

 

9   招标管理机构

9.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9.2 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9.3 电话号码:020-365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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