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典 13805062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美玲 0591-875540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海洋预报台对《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 | 1项 | 6000000.00 |
3、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向海而兴,开海则强”。由张志南副省长主编的《美丽福建·美丽海洋》一书已于2014年出版,该书全方位介绍了福建海洋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建设发展成就。我单位筹划以该书为蓝本,拍摄制作大型文化纪录片——《海上福建》,凝聚“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的正能量,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2016年4月19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第三次宣传工作调度会,确定《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由福建省海洋预报台作为主体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海上福建》纪录片拍摄项目进行采购。
为达到最佳宣传效果,《海上福建》纪录片要在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面向全国播出,同时考虑到福建对台特色和海外侨胞特色,要求通过福建广电集团海峡卫视在台湾和海外播出。因此要求拍摄制作单位不仅能制作出优质的影视作品,并且要有相关资源能够确保在央视和海峡卫视播出。
《海上福建》纪录片计划拍摄8集,每集25分钟,要求今年8月份开拍,明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期间在央视首播,拍摄项目时间紧、任务急。因此要求拍摄制作单位能及时高效地对接全省各地海洋系统进行拍摄工作,并能大量拥有全省各地的海洋经济、历史文化、海洋企业等历史影像资料,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仅有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具备完成《海上福建》纪录片的拍摄能力:
(1)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同时与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电视台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司,在《海上福建》纪录片的前期策划、拍摄制作、后期包装、播出发行等方面拥有唯一合作权。《海上福建》纪录片由该公司承接拍摄制作后,才能确保安排在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播出。与此同时,该公司可确保在海峡卫视落地台湾播出,并将通过海峡卫视“长城平台”将该纪录片向欧洲、北美、东南亚等的100多个国家播出,可以保证《海上福建》纪录片达成最佳的覆盖率及收视率。
(2)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家以宣传海洋文化、服务海洋经济为宗旨的综合性影视文化机构,是国家海洋局授牌的“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全国海洋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该公司以海洋为主题,影视为主体、文化为外延,针对海洋经济、文化、环保、旅游、防灾减灾等制作了大量的宣传片,拥有大量关于福建海洋的文字及高清影视素材,能有效对接全省海洋系统进行拍摄制作工作,拥有行业独特的优势性。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海洋影视文化中心
6、专家论证意见:具体详见附件;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李喜载 | 福建农林大学 | 高工 |
林宏恩 |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 | 高工 |
谢志信 | 闽江学院 | 高工 |
8、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2日
9、联系方式: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6号
联系人姓名:陈典
联系电话:1380506232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项目联系人:王美玲
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0591-87097402
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2016年8月26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