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施工图审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8-3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

施工图审查(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6】76号 文件批准,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施工图审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图审查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施工图审查(第二次)

二、招标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肖慧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平      联系电话: 020-8354362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工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

四、工程概况: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北起黄埔大道与车陂路交叉口,与黄埔大道、花城大道、临江大道相交后,采用沉管隧道下穿珠江后,向南与现状新港东路交叉,长约2.1千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规划宽60米,隧道段双向六车道 。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分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33.56 万元。

3、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包括隧道及配套各专业、各系统工程(含总图、结构、临时结构干坞、交通、给排水、绿化、照明、房建、消防、机电安装、隔音环保、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及市政管线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技术与方案比选文件以及以上文件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等造价文件,初步和详细测量勘察及超前钻探报告(包括工作大纲)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测量、钻探进行旁站、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

4、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审查,审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测量大纲审核。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负责对示范工程、专项技术应用等甲方需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5)负责对Ⅲ类以上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

(6)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7)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9)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10)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

(11)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2)负责对结构选型、基础、深基坑等内容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审核;

(13)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算造价文件、设计变更及变更造价、其他技术文件);

(14)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6 年 8 月30 日  至2016 年9月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如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4、投标报名费100元/每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每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须包括道路、桥梁及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行政区域为广州市 。

3、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相关专业(含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诚信档案,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九、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30420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tzzs.gov.cn)及《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凡递交本工程报名资料的投标单位,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将记入招标人的黑名单,在招标人以后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中,不接受记入黑名单的单位进行投标。

 

招 标 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施工图审查 (第二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写,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无关联。

5.我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全部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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