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8-30 13:31:09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 的委托,对 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71004020-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设备购置;

2.服务期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

保证期

设备仪器

一批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不少于1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2016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以及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8月31日 至 2016年09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923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开标时间:2016923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江滨路二街6号
联系人:张风权联系电话:22939797
传真:22939797邮编:5114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联系人:许漫纯联系电话:83176899
传真:020-83176323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鑫联系电话:831768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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