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16-08-30 17:09: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郑州新区污泥深度脱水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组织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泥深度脱水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内。

2.3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泥600t (80%含水率计) ,工艺采用化学调理+板框脱水技术,处理后污泥含水率≤60%。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处理建(构)筑物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及公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等。总投资估算约为1.2亿元。

2.4招标范围:

该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组织实施,投标人须对郑州新区污泥深度脱水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试运行等工作全面负责,使得整个项目的设计方案合理;投资可控;设备采购质量与供货满足要求;整个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满足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的目标等,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工作内容有: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以及项目的联动调试及试运行服务、性能测试及保证、验收和人员培训等,涵盖郑州市污泥应急项目全部相关建设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根据总平面布置图提出勘察方案,编制详细可靠的地质勘察报告。

2)、设计:根据设计方案、地质勘察报告、环评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3)、设备: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含场内运输)、材料的卸货、保管等。

4)、土建、安装、调试:场内所有土建工程、管线、总图施工、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系统的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5)、工程协调与服务:协调现场各单位关系;负责完成开工相关手续及竣工相关验收手续的办理;负责生产移交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2.5计划工期:75

2.6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自201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须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或城市污泥处理项目)。

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曾成功担任过城市污水处理或城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6)前四项相关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投标报名时所报前四项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甲级及以上资质。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近3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审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830日至20169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308室(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郑民高速中牟姚家出口向南200米路东直行2公里)报名。

4.2报名须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身份证(查验原件)和有关证明(合同、社保等)。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组成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拟选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是本单位员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合同);

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近3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的自行承诺;

10)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信誉要求中投标人所需的承诺。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须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郑州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308室(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郑民高速中牟姚家出口向南200米路东直行2公里)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设计方案文本押金 1000 元,在完好退回文本时,押金无息退还。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371-6398535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熊磊

电话:010-62108020   13811193784

传真:010-6211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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