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大道跨壳牌引堤段连通工程勘察招标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湾发改资【2016】72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大道跨壳牌引堤段连通工程勘察。
2、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大亚湾石化区中南部。
4、工程规模:本项目立项总投资5846.01万元。位于大亚湾石化区中南部,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滨海八路,向东沿线跨CSPC码头、壳牌管廊,经I3地块,东接柏岗三桥西侧桥头。全长约680m,全线设大桥1座,总长约510m,桥下辅道长约400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
5、招标内容:包括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大道跨壳牌引堤段连通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项目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勘察、测量,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6、勘察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拟派本项目的勘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至少具备1名具有岩土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4、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6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按本工程勘察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交易服务费缴交后按规定退还至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按规定退还至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澳头支行,帐号:442329010400034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工程编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缴纳,缴纳后不予退还。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报名审查:
3.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4、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加盖执业章,且执业章在有效期限内)和在投标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
3.5、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岩土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
(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3.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7、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3.8、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9、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6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3.10、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一份均须原件(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中放复印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交易员进场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http://zyjy.huizhou.gov.cn/pages/cms/hzggzyjyzx/html/gc_xq/905988b2b58242568f1b6ca3b1457256.html?cataId=77d636ca21ec4368acf8753ecfe146ab)确认。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0752-5568285)。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2-5562885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至衡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2-2285553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51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