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区海汕路埔边至汕尾大道罗马广场道路绿化及景观节点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6-09-0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汕尾市园林局的汕尾市区海汕路埔边至汕尾大道罗马广场道路绿化及景观节点改造工程勘察项目,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发改[2016]187号)批复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汕尾市区海汕路埔边至汕尾大道罗马广场道路绿化及景观节点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沿线及景观节点的园建、绿化、水电和配套设施等工程)的勘察工作;

2.2建设规模:工程北起海汕路埔边桥,南至汕尾大道罗马广场全长11.7公里、宽50道路的绿化景观建设,以及三个重要节点约4.2万平方米的绿化景观改造;

2.3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2.4投标最高限价为25.55万元;(实际以财政局审定为准)

2.5工程建设地点为汕尾市城区;

2.6计划开工日期30个日历天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勘察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汕尾市区海汕路埔边至汕尾大道罗马广场道路绿化及景观节点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5.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5.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应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5.4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二年(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装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同时递交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完整,逐页加盖公章。若未能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办理报名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及不齐全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携带上述资料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报名,时间为2016 年9月2日至 2016 年 9 月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确认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9月 22 日15时30分,提交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尾市园林局

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公园路

联 系 人:叶日光      联系电话:0660-3373777

 

 

招标代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 人:曾国东      联系电话:181381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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