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航道局航标更新(1.8米浮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9-01 15:50:58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航道局 的委托,对 广东省珠海航道局航标养护航标备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71004002-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航道局航标养护航标备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航标更新及改造工程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9月02日 至 2016年09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922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开标时间:2016922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珠海航道局地址:凤凰北路2013号1栋2单元
联系人:覃艳丽联系电话:2118519
传真:2118519邮编:519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联系人:许漫纯联系电话:83176899
传真:020-83176323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鑫联系电话:831768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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