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信发改城市【2015】423号》文件批准,该工程位于信阳市工业城规划区边缘、沿河北路北、规划工三十二路东,业主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信阳市工业城规划区边缘、沿河北路北、规划工三十二路东;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招标范围: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工程勘察(厂区及15公里主干管网)、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组价);
5、建设规模:新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网54.37公里,总投资27247.11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4、投标人应具有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1项以上(以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设计合同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2016年9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6-6686833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杨女士
电 话:0376-6303718,0371-55001595
监督单位: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6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