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和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9-02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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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和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2次)招标公告

     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和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禅发改投[2014]131号文和禅发改投[2016]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和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和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工程地址:禅城区港口路(魁奇路至东平路段)

三、工程概况及规模:

    3.1 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段)路面大修部分包括:本项目位于石湾镇街道,北起魁奇路,南至东平路,道路红线宽约23米至27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工程主要包括:对破损的水泥砼路面进行修复,机动车道范围重新加罩沥青面层,完善人行道、树池及排水设施,重新施画标线,该工程全长约1518米。总投资:895.23万元,建安费:794.75万元。

②禅城区Y911新新线(港口路)排水部分包括:沿港口路铺设雨水管道、现状管线保护及迁改、道路修复,该工程全长约1520米。总投资:1008.33万元,建安费:884.65万元。

3.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3.3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四、计划监理服务的期限:监理服务期: 32 个月,其中包括:施工准备阶段  2  个月,施工阶段  6  个月,保修阶段  24  个月。

五00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只设一个监理合同段,包括对破损的水泥砼路面进行修复、机动车道范围重新加罩沥青面层、完善人行道、树池及排水设施、重新施画标线、沿港口路铺设雨水管道、现状管线保护及迁改、道路修复等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

项目监理金额约:394485.00元。

六、投标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6.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6.3 凡被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取消或暂停本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4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注: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以下原则应用:

1、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初次进入我市级行政区域时,其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有广东省综合评价结果的,按照广东省综合评价结果认定;

②若其在全省无综合评价结果,且从未参加佛山市信用评价的,按 B 级认定;

③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处罚 或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并符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附件 1 评定标准中“直 接定为 D 级”条件的,按 D 级认定。

2、若在我市有公路工程在建项目,且属于评价范围内的从业单位,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定为 C 级。

3、省交通运输厅未公布全省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结果前,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评定结果对待;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全省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定结果后,对于市辖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项目,从业企业的信用等级按按省、市级信用评定结果低等级对待;对于我市其他公路项目,按我市评定的等级对待。

6.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6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6.7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1名:年龄不超过55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即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至少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监理员:至少2人,助工或以上职称,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

七、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7.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7.2报名时间:2016 09  05  09   00 分起至2016 09  09  17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7.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提交人民币 0.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9.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

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十一、异议与投诉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11.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二、其他

1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2.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轻工南路6街201号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025508

联 系 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禅城区岭南明珠体育馆内1-7单元

联系 人:洪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363182

传    真:0757-83363179          邮政编码: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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