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本天桥位于太和北路、太和中路及S116三向交叉口。
1.1.3 设计范围: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管线综合平衡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6]768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太和文化广场人行天桥,桥长102米(跨径为28.8m+30.2m+36.7m),桥面净宽5米,含绿化带总宽6.3米,太和北路及S116交叉口两侧的梯道只采用在内侧设置花槽的形式,梯道全宽为3.6米,其余梯道均采用全宽4.1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737万元,其中工程费限额为891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桥梁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1.2.6 申请人委派的概预算、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09 时 30 分至 2016年 9 月 21 日 16 时00 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9.92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3.16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报建及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勘察、测量、物探及概算编制等内容),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电话:020-8643539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31号二楼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31号二楼
1.7.3联系人:王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86435398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byjgzx@163.com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七楼
1.8.3 联系人: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650789162
1.8.5 传真号码:020-37658150
1.8.6 电子邮箱:149611375@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2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