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6-09-1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由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资[2017]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浮市水务局,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采用PPP建管模式解决。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高峰街道范围内。

2.3规模: 项目内容主要有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具体包括:铺设污水管道29.19km,修建检查井470座,路面破坏及修复61766.5㎡,边渠截流井16座,截水沟600m,雨水管道470m,压力管道50m,排水渠220m,一体化泵站2座,渠箱改造100m,截水渠1266m,扩建2万m3/d规模的污水处理厂。

2.4 计划工期:本工程的勘察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云浮城区(云城、高峰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编制依据中的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持有云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有效范围为最新月度考评结论为 B级或以上)。

3.3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6投标人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期满,同时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企业后台填写投标信息,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公示网页截图及投标信息录入成功的网页截图)。

3.7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7.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区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区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2017年9月8日开始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正式投标人,须于开标前(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9:00-11:00、15:00-17:00)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48号四楼)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资料自行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开标时收报名费100元。

4.3 邮购有关资料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云浮日报》上发布,并以网站发布为准。

 

 

招标人:云浮市水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6-8982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6-8100372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66-8466976

监督部门: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6-8838773

日  期: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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