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鹤山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与预算等前期工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08 14:36: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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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江门市公告时间2016年10月08日 14: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2016年度鹤山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与预算等前期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16685BG072(CLPSP16JM00ZC4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鹤山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与预算等前期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97000元 

四、采购数量:2016年度鹤山市共和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与预算等前期工作服务项目    一项

2016年度鹤山市宅梧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与预算等前期工作服务项目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6年5月-9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5月-9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丙级(含)以上资质;

6.3    投标人应当具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6.4    投标人应当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28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购买。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7.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建议在下载获得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且应在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收款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分行北街支行,账号:44001670 2010 5300 7653,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16JM0042)。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7.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供应商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8.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要重复核对。

8.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4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9日至2016 年10月14日止。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4.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    gov.cn/)和鹤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eshan.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六、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江门分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4

传真:0750-3390084

邮编:529000

邮箱:cailianjm@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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