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三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441402201610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三期)勘察、设计,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6]1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招标人为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安排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环市路殡仪馆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二期、三期工程,规划面积约为20亩,其中二期拟定新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投资约为人民币600万元;三期项目对约20亩土地进行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进行相应勘查设计,投资约为人民币3400万元。
2.3本工程项目设计预算总金额约为:88.9万元;
2.4.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2.5.2.内容:本项目包括二期、三期工程,规划面积约为20亩,其中二期拟定新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投资约为人民币600万元;三期项目对约20亩土地进行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进行相应勘查设计,投资约为人民币34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编制按业主要求分期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含乙级)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勘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6年3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日8:30时 至2016年11月11日18:00时。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8:30时 至2016年11月15日9:30时提交到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广东省梅州市殡仪馆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3-2202284
办公地点:梅州市环市路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3-2390068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