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费))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25 17:19:3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
行政区域茂名市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7: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JFW16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24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费)

5.2、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以内完成项目勘察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资料。        

六、投标人资格:

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6.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地质类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

6.4、投标人应由本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本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在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

6.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6、投标人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请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4.本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101日至2016年110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14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14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茂名市信宜新尚路29号九州宾馆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14日止。点击打开链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 颜先生

   电 话: 0668-881492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电 话:0668-8859133

   传 真:0668-8859133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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