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七星区和平村征(收)地工作指挥部的委托,就桂林市和平N1-6、N14地块农民拆迁安置用房一期地质勘查及预算编制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633-1641446C2C3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633-1641446C2C32
项目名称:桂林市和平N1-6、N14地块农民拆迁安置用房一期地质勘查及预算编制项目
项目联系人:曾昭卉
联系方式:0773-369678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七星区和平村征(收)地工作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普天大厦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0773-585197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桂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昭卉 0773-369678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0633-1641446C2C3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成交日期:2016年10月26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分标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单价(元/m) | 总报价(元) | 优惠率(%) |
A分标 |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 | 桂林市翠竹路南一巷6号 | 岩石报价:100.00元/m;土层报价:45.00元/m | 241200 | |
B分标 |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楼西侧 | 37(供应商为小型企业,评审费率按折扣6%计算后为34.7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志、徐建英、周飞鹏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 桂林市和平N1-6、N14地块农民拆迁安置用房一期地质勘查及预算编制项目 | 项目编号 | 0633-1641446C2C32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
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本项目为桂林市和平N1-6、N14地块农民拆迁安置用房一期地质勘查及预算编制项目,内容为地质勘查及预算编制。A分标采购预算按照每孔岩土单价125元/m*8m、土层单价75元/m*12m暂估,预计钻孔180孔,最终以勘察报告进尺和孔数为准;B分标采购预算按工程总造价4.5亿元计算,按桂价费[2013]88号文收费标准6折计算。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
公告日期 | 2016年10月26日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uilin.gov.cn) | ||||||
评审日期 | 2016年10月26日 | 评审地点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周飞鹏 | ||||||
A分标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桂林市翠竹路南一巷6号 | ||||||
成交金额 | 总报价:241,20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总勘察周期15日(含提交成果资料时间) | ||||||
主要成交的标的名称:桂林市和平N1-6、N14地块农民拆迁安置用房一期地质勘查 | |||||||
B分标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楼西侧 | ||||||
成交费率(%) | 37(供应商为小型企业,评审费率按折扣6%计算后为34.78) | ||||||
工期(日历天) | 接到施工图之后15日内完成编制成果文件 | ||||||
主要成交的标的名称:桂林市和平N1-6、N14地块农民拆迁安置用房一期预算编制 | |||||||
采购人 | 名称 | 桂林市七星区和平村征(收)地工作指挥部 | |||||
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普天大厦5楼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773-5851978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 ||||||
联系人 | 曾昭卉 | 联系电话 | 0773-3696789 | ||||
监督部门 | 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73-2126057 | ||||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