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0-27 13:34: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防洪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7日 13: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预算金额¥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29
采购单位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工0771-5827849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0771-5709729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测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联系方式:谭工0771-58278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570972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其规划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南宁市财政局【2016】NCCZJ423安排了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必须的测量、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招标人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了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 199 号,现对该项目的测量、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项目沿八尺江河岸布置,起点为三星店,终点至园博园南侧,堤防长度约为6.0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排涝泵站和河岸整治,堤防建筑物级别为Ⅱ级,堤防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防洪排涝闸的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洪水。项目建安投资约2.25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

2.3建设规模:防洪堤长约6.01km。

2.4 项目编号:GSZB-2016077

2.5 招标范围: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测量、勘察、设计,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广西南宁市防洪规划修编(邕宁区防洪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测量、勘察、设计;建设过程施工、货物采购分标方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编制,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以及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工作(包含第三方审查或咨询机构审查)。

2.6测量、勘察、设计周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向业主提交广西南宁市防洪规划修编(邕宁区防洪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测量、勘察、设计文件。

(3)在上级部门审查初步设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成果(招标设计资料、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提交招标设计成果30天内,开始提交施工图。

(5)施工现场设代服务自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并协助甲方获得上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同时具有①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测量、勘察、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起(指从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有承担过城市防洪工程的测量、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测量、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设计):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各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3)专业负责人(勘察):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专业负责人(测量):具有注册测绘师,且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测量)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6.5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投标保函,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11月12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3 其他事项

5.3.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3.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邮编:530021

联系人:谭工

电话:0771-5827849

传真:0771-582784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5709729

传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网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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