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兴安镇、界首镇、华江乡、漠川乡、白石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服务项目XPZC2016-G3-043更改通知(四)
项目编号:XPZC2016-G3-04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经辉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8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0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兴安镇、界首镇、华江乡、漠川乡、白石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服务项目XPZC2016-G3-043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兴安镇、界首镇、华江乡、漠川乡、白石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PZC2016-G3-043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9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蒋经辉 联系电话:0773-2838777
地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一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5号)。
五、文件更改内容:
(1) 原第三章 项目任务需求:
A、B 、C分标:第1.航拍①无人机航拍制作正摄影像图1:2000。
现更改为:A、B 、C分标:第1.航拍①无人机航拍制作正摄影像图1:1000。
(2) 原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现更改为: 2016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
(3) 原投保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现更改为: 投保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31日17时00分。
(4) 原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五、付款方式
实际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调查项目已全部进行第一公示完毕,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实际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及资料归档项目完毕,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剩余实际结算款项于提交正式成果,经省级、市级或县级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支付(无息)。超过完成时间30个工作日扣除10%中标款,超过完成时间60个工作日扣除30%中标款,超过完成时间180个工作日中标方应按中标价50%赔偿,并退回所付款,解除项目合同。(自然因素影响的情况除外)。
现更改为: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月按中标人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至工程款的80%;
3、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10%工程款;
4、剩余10%工程款于一年内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无偿修改、完善、补充测绘成果完成后全部付清。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见公告内容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兴安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兴安镇灵渠南路1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站长0773-62183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经辉0773-28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