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兴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施工图阶段)招标补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韶关市新兴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招标文件进行二次补充,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招标答疑书在内)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补充通知,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根据《关于韶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市建字(2017)229号文】的规定,现做以下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持有效证件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适用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凡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潜在投标人均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017年10月25日发布的《韶关市新兴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招标答疑书》中第1条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有关时间计划安排如下:
1 |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09时30分 |
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07 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3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09时30分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招标人: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