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灵山县“十三五”抗旱规划备选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灵山县“十三五”抗旱规划备选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GXZC2016-G3-ZJHLS-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663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水利局
地址:0777-6858001
联系方式:薛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0777-6663968
代理机构地址: 灵山县文峰路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灵山县“十三五”抗旱规划备选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为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通过有关年审的设计单位。2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有负责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或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各分项负责人的专业必须是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所填专业相一致或相近,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造价、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专业要求不限,但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指从合同签订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承担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勘测设计业绩,并能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内)。告知函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报名时提交,一份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③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山县文峰路22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8号大自然花园B1栋一单元5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