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卢龙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更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140020006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30333245
采购人:卢龙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139808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41.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符合河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领取竞争性磋商时须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进行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按要求完成卢龙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更新项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