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1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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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源发改【2016106号批复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高围村、上村村、坪围村、南陂村、双头村和赤岭村等七个行政村内。

2.3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完成工程量有以下内容:

1)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区新修陂头1座,整修农渠Ⅰ共39条总长3854m,整修农渠Ⅱ共12条总长3400m,整修斗渠Ⅰ共2条总长1120m,整修斗渠Ⅱ共2条总长407m,整修农沟Ⅰ共1条总长34m,整修农沟Ⅱ共1条总长47m,整修农沟Ⅲ共一条总长119m,整修支沟Ⅰ共6条总长407m,整修支沟Ⅱ共4条总长1144m,整修支沟Ⅲ共5条总长2768m,整修支沟Ⅳ共2条总长1165m,新修涵管Ⅰ共4座,新修涵管Ⅱ共9座。

2)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整修田间道Ⅰ共13条总长4444m,整修田间道Ⅱ共5条总长2512m

3)其他工程:项目区其他工程包括人行道板Ⅰ117座,人行道板Ⅱ50座,人行道板Ⅲ13座,人行道板Ⅳ39座,人行道板Ⅴ78座,新修农桥Ⅰ共3座,新修农桥Ⅱ共一座。

(4) 工程总预算造价为9493282.58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录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体系。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有农田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施工员2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各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造价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测量工程师1人,须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及其他岗位。

3.6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7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78月至2017 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9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为准。

3.10投标人自20157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7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时间和工程名称以中标通知书标准的为准。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涉参与工程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投标不良行为的投标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查询途径:A、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及联系电话;C、职称评审表原件,在开标前与原件同时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116日至 2017 11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1130,下午 1500 1700,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 85 号)。

4.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4.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5.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已录入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交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工程师)需提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测量工程师须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17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是有社保业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8河源市市外企业须提交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9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布的投标人已通过终审的网页打印件。

5.10投标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打印件并提供查询网址。

5.11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注明是本工程的保证金和保证金金额、汇款转账日期)、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人员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查询途径(查询途径三项必须提供其中一项:A、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C、职称评审表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11169:0020171122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分行越王大道支行

    号:4010112500000000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067

6.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源城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5投标人代表(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必须参加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21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507626003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联系电话:0762-3339049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本人            ,身份证号为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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