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大道(池尾环岛至东埔环岛)改造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流沙大道(池尾环岛至东埔环岛)改造整治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143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86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总长约6200米的道路、机动车道、两侧绿岛、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改造。主要改造整治内容包括:池尾环岛至东埔环岛原有绿化岛去除及非机动车道破除,两侧拓宽机动车道宽约3.75米,重新浇筑沥青砼路面;广达等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原绿化岛处路灯去除,重新布设;绿化树去除、补种、修剪;原有砼质道牙石及人行道面砖去除改为花岗岩;路面排水管疏通及部分重新铺设;拆除路中龙门架广告牌;非机动车道护栏设置等项目(不含沿街建筑物广告牌拆除、立面整治、灯饰布设等)。
招标范围:普宁市流沙大道(池尾环岛至东埔环岛)改造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普宁市;
建设期限为3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须具有道路专业设计资质)或市政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道路专业工程师。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施工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报名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成员中有普宁市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3.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联合体的应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应提供: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拟任本工程的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负责人】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7)普宁市外的企业在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8)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校核。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文 法定代表人:王力军
联系人:周春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67410 联系电话:18826256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