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星子河西路(城北小学至城北桥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23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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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星子河西路(城北小学至城北桥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州市星子河西路(城北小学至城北桥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行[2016]121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连州市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州市星子河西路(城北小学至城北桥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连州市星子河西路(城北小学至城北桥段)。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道路长1121米,宽25米,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宽15米,单侧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3.5米。包括路面铺设、人行道施工、地下管道安装、路灯安装、绿化种植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2.4招标范围: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连州市星子河西路(城北小学至城北桥段)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招标控制价:1903.24万元(其中勘察费9.28万元,设计费38.96万元,建设工程费1855.00万元)。

2.6 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并报送主审部门,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①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外省企业需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派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

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③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

④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清远市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范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限提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在本项目开标前报名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已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招标文件可在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lzxzfwzx.cn下载)。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内容不符以现场确认资料为准),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州分中心(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递交报名材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按要求提交):

(1) 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需提交);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8)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人递交);

(9) 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

(10)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清远市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范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限提供。

上述资料(1)-(10)项一式两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即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不需要核查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带身份证及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141030分,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州分中心(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时间:20161123日至20161213日(北京时间,下同)。其他时间安排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www.lzxzfwzx.cn)上发布。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6623166             联系电话:0763-698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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