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公交站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公共配套设施及服务设施工程——公交站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勘察设计(第三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
1.2.3 工程范围:公交站场1(首末站):总用地面积约3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7平方米,配套管理室、调度室、监控室、休息室、卫生间、杂物间、小修和低保车间等功能用房。公交站场2(首末站):总用地面积约19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69平方米,配套管理室、调度室、监控室、休息室、卫生间、杂物间等功能用房。社会公共停车场8:总用地面积约:1929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174平方米,配套监控值班、智能调度、门卫等功能用房。社会公共停车场10:总用地面积约:4666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404平方米,配套监控值班、智能调度、门卫等功能用房。同时,配套智能调度系统,车位配套感应装置,实现空余车位自动显示、收费自动充值、进场车辆可通过车载导航实现驾驶员就近自主寻位泊车等智能化管理功能。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南沙开发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3]206号)。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4043.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787.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审查竣工图、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勘察设计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因明珠湾区个别专项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设计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设计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或其它专项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需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日历天后的5个工作日,即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F座二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表2、3、4)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6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的承诺书。
1.5.1.7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本工程费用采用固定报价,报价金额为人民币1036644.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陆仟陆佰肆拾肆元)(其中设计费用为65.8767万元,工程勘察费用为31.20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6.5877万元)。
(注:①设计费用结算价以批复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额计算出基本设计费用,乘以设计费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1.0)后再下浮20%确定。预算编制费为设计费的10%。②岩土工程勘察费用,综合单价为200元/米,该单价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③修建性详细规划费用已考虑在①项费用中,不另行考虑。
1.7.2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详见勘察设计合同范本。
1.8.2 勘察工期:详见勘察设计合同范本。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39053002(熊工)
地址:广州市南沙横沥镇庙南村凤凰一桥南岸展览中心4楼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上述4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1.10.2邮政编码及地址:511460/广州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凤凰一桥南岸展览中心
1.10.3 联系人: 熊先生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053002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1.2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1.11.3 联系人:梁先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572045转8729
1.11.5 传真号码:020-87580675
1.11.6 电子邮箱:936993979@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66740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3.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相关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关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日 期:2016年9月
附录表2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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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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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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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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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部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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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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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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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地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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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地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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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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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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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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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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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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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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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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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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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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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公章): 申请日期: 2016年 月 日
附录表3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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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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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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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公章): 申请日期:2016年8 月 日
附录表4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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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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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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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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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负责人、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公章): 申请日期:2016年 月 日